近年來。關于考試泄題的言論屢屢出現(xiàn),或事實或謠言,這些事件的發(fā)生對于學生和學生家長都造成了傷害!!!近日,陜西市6.30日民辦初中評價泄題的言論在網絡上大量傳播,對此,陜西市教育局也在微博進行了回應!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事件詳情!!!
今日凌晨,陜西市教育局針對網傳“6.30民辦初中評價泄題”事件作出回應,稱將會徹查到底,保障較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利益,并及時通報調查情況。
6月30日上午,2018年陜西市區(qū)民辦初中階段性評價舉行。當天下午,有人在微信群、論壇發(fā)布言論,稱:“6.30民辦初中評價泄題”。對此,陜西市教育局表態(tài):陜西市教育局將對此事徹查到底,保障較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利益,并及時通報調查情況。同時,也希望廣大家長不信謠,不傳謠。
網上傳播的言論是從陜西市區(qū)一所小學的家長提前得到評價工具開始的。對此,陜西市教育局責成該小學進行調查。該小學稱,學校領導和全體老師被詢問調查,六年級的四位班主任同時詢問班上的學生和家長,均表示不知道學校周邊有“崔老師作文”這個培訓機構,也沒有“孩子把卷子和答案打印出來回家背”一事。
第三方機構表示,參與命題工作的與工作人員都有嚴格的管控程序與保密措施,并簽有保密協(xié)議,相關人員確認沒有形式的泄密行為。
據(jù)了解,陜西市教育局啟用等同于高考和中考的保密等第,并與高考試題印刷使用同一個單位,簽訂保密協(xié)議,從出題、印刷、封存、運送、發(fā)放等環(huán)節(jié),對民辦初中階段性評價工具實行嚴格的保密措施,杜絕泄密的可能性。
陜西市教育局表態(tài),將協(xié)同陜西市公安局、陜西市網信辦徹查造謠者,并對造謠者嚴懲。同時,關于傳播言論中提到了一些泄題的培訓機構,陜西市教育局也在緊急核實中。
對此,不少網友也紛紛表示希望教育局嚴查此事。
根據(jù)我國刑法修正案(九)第二十五和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:在法律規(guī)定的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;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試題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(guī)定處罰;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